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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拟订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体育和旅游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起草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以及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体育事业和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广播电视和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和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扶助老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六)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八)统筹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九)统筹规划和研究全市竞技体育和业余训练发展战略,加强对竞技体育宏观指导和管理;负责在我市承办的国内大型比赛及参加自治区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的组队管理及统筹安排,平衡全市业余训练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
(十)指导、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十三)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市场。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
(十四)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五)依法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广播电视机构安全管理、旅游安全生产、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和重要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六)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大型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七)统筹规划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全市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业务建设。
(十八)完成玉林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共有直属(财政拨款)单位9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7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定额事业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是: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林市艺术创作研究所、玉林市图书馆、玉林市群众艺术馆、玉林市博物馆、玉林市农村广播电影电视站、玉林市体育运动学校、玉林市体育场馆中心。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定额事业单位是:玉林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财务科、公共服务科、艺术科、文物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市场管理科、产业发展科、科技保障科、宣传和网络管理科、群众体育科、训练竞赛科、资源开发科、推广科、机关党委共16个职能科室。
三、此公开预算数据为本部门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收入6892.17万元,同比减少2152.05万元,降低23.79%,主要是由于本年收入和上年结转结余减少。
2023年总支出6892.17万元,同比减少2152.05万元,降低23.79%,主要是由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安排的支出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收入预算6892.17万元,同比减少2152.05万元,降低23.79%,主要是由于本年收入和上年结转结余减少。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31.43万元,同比减少1210.16万元,降低18.22%。减少的原因是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方面预算安排的支出减少;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5万元,同比增加17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中篮球、乒乓球比赛今年在玉林举办,预算安排新增的政府性基金用于比赛场馆维护修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3年和2022年均无。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33.35万元,同比减少0.75万元,降低2.2%。
单位收入2023年和2022年均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6892.17万元,同比减少2152.05万元,降低23.79%,主要是由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4676.22万元,同比增加272.41万元,增长6.19%。
项目支出预算2215.95万元,同比减少55.93万元,降低2.46%。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6858.82万元,同比减少2151.3万元,降低23.88%。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6858.82万元,同比减少2151.3万元,降低23.8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减少、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安排的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31.43万元,同比减少1210.16万元,降低18.22%。
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科目支出预算3947.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2.69%,同比减少1324.84万元,下降25.13%。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的文化和旅游、体育方面的支出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776.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3%,同比增加60.88万元,增长8.5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支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的增加。
(三)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368.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78%,同比增加24.97万元,增长7.28%。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增加。
(四)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338.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24%,同比增加28.8万元,增长9.2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76.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1%,同比增加288.51万元,增长6.5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041.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42%,同比增加285.18万元,增长7.5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支出方面的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81.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3%,同比增加10.3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支出的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3.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28%,同比增加0.78万元,增长0.51%。主要原因是退休费支出的增加。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支出预算36.02万元,同口径比2022年减少0.12万元,下降0.3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和2022年均无。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7.42万元,与去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12.24万元,比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4.67%,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和2022年均没有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12.24万元,比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4.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使用,继续压减公务用车支出。
4.会议费2023年预算安排4.08万元,比上年增加0.8万元,增长24.3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会议的增加。
5.培训费2023年预算安排12.29万元,比上年减少0.32万元,下降2.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培训费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75万元,同比增加175万元,主要原因是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中篮球、乒乓球比赛今年在玉林举办,用于比赛场馆维护修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9.72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12.25万元,下降5.28%,主要原因是安排的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716.37万元,同比减少1624.25万元,下降69.39%。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37.9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91.3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87.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54.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04.16万元。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采取项目补助、贴息、奖励等方式重点扶持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发展;赴玉林各县(市、区)街道、圩镇、村屯,社区,工矿企业、建设工程第一线等地演出,把文化惠民演出送到农村、送到社区、送到学校,为基层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与问候;进一步做好旅游开发,加快推进“双创”工作,推进旅游宣传推广,强化旅游管理、服务,促进智慧旅游建设,推动“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发展,进一步打响“五彩玉林 田园都市”文化旅游品牌,促进我市旅游业转型升级;规范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经营秩序,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水平,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的安全稳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全市文化和旅游环境的品位;培养非遗保护专业人员和传承人,为非遗保护传承提供人才支撑,为传承活动提供宣传展示平台,不断提升非遗保护队伍专业素质和能力,提高全市人民的非遗保护意识;为可移动文物保护传承提供人才支撑,为传承活动提供宣传展示平台,提升可移动文物保护队伍专业素质和能力,提高全市人民对文物的保护意识;按照文物维修“最小干预”原则,全面完成维修任务;推动全民健身发展,参加体育锻炼人数逐年增长;保障体育场馆及附属设施满足比赛要求,推动全民健身,参加体育锻炼人数逐年增长,保障场馆正常运转。
(二)文化人才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为:引导和支持地方开展基层文化旅游人才选派和培养工作,加强基层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为推动基层文化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供人才支持。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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