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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投诉举报事项的公告

2025-12-02 16:40     来源: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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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现就相关投诉举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范围

(一)“不合理低价游”及相关违规行为

1、发布或接待低于合理价格的“不合理低价游”产品,以“零负团费”“买团”等形式通过购物、自费项目谋利;

2、以免费旅游、购物赠游、旅销会等名义招徕“不合理低价游”团队;

3、擅自转团拼团、诱迫消费、签订虚假或阴阳合同,变相实施“不合理低价游”;

4、诱迫进店购物、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变行程降标准,或侵害导游权益(如不支付服务费、要求垫资等)。

(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5、户外俱乐部、培训机构等以“夜爬”“研学”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

6、社会团体以赛事名义组织老年群体出游,企业无资质以回馈会员等名义组游;

7、无资质个人或机构散发低价游传单、通过网络长期组游收费。

(三)导游违法违规执业

8、无证带团,与经营者串通胁迫消费、收受回扣;

9、借政府帮扶、乡村振兴等名义或“低价团”幌子诱骗消费;

10、非因旅行社指令擅改行程、增减项目、中止服务,私自承揽业务;

11、发表损害国家利益言论、辱骂游客、篡改历史讲解等。

(四)旅游购物强制消费及欺诈

12、经营金银、药材、珠宝玉器、厨具、乳胶、丝绸等商品时以次充好、价格欺诈,或通过磨粉、分装掩盖缺斤少两;

13、使用未经检定或超期计量器具,不明码标价、标注误导性信息;

14、借“药托”“医托”等诱迫购物、夸大功效、行贿返利,导游参与的一并查处。

(五)虚假宣传行为

15、通过线上线下虚假宣传旅游产品,含以虚假或阴阳合同误导,夸大服务、虚假承诺行程或住宿餐饮信息等。

二、投诉举报方式

(一)政务服务热线:12345(24小时受理)

(二)专项举报电话:

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775-2671100(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0775-2662249  283148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举报信箱:

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地址: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邮编:537000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确保反映内容客观真实,详细说明事发时间、地点、涉事主体及具体行为,并提供合同、照片、视频、票据等相关证据。

(二)请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情况及反馈结果。

(三)受理单位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温馨提示

(一)选择正规旅行社,查看《经营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等资质,签订规范书面合同,明确行程、服务标准及收费项目。

(二)警惕“不合理低价游”陷阱,不贪图小利,理性消费,主动购买旅游意外险。

(三)如遇纠纷,保持冷静,及时收集证据(合同、票据、音视频等),通过上述渠道依法维权。特此公告。

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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