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关于未按时缴纳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和未投保
旅行社责任险的旅行社企业
予以责令改正的通告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通知》文旅电发〔2023〕42号文件精神中,关于玉林市旅行社企业需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全部缴纳或补足应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要求。
截止2024年8月27日,玉林市旅行社等5家旅行社(见附件)未在规定时限内补足或银行担保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未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现责令5家旅行社(见附件)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9日18时00分前依法足额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银行担保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责任险保单,并将存款单或者银行担保单、旅行社责任险保单《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复印件报送至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备案(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3B03A室)。
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将暂停旅行社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使用权限,并依法按照《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附件:2024年玉林市未按时缴纳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
金和未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旅行社名单
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8月27日
(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玉林市未按时缴纳旅行社旅游服务
质量保证金和未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旅行社名单
序 号 |
旅行社企业名称 |
旅行社许可证号 |
备注 |
1 |
玉林市旅行社 |
L—GX00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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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容县大世界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
L—GX00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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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玉林中之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
L—GX0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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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陆川九洲旅行社 |
L—GX00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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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西玉林市奔马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
L—GX00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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