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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群众艺术馆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玉林市群众艺术馆是公益Ⅰ类事业单位,开展免费开放和全民艺术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对玉林市所属县(市、区)文化馆(站)进行业务指导。辅导、培训文化馆(站)干部及业余文艺骨干。组织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和群众文化交流。编印各种文艺材料和刊物。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负责对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工艺、雕塑等艺术门类的创作、开发、研究和推广,组织全市创作力量对各县(市、区)文化艺术资源进行整理、综合和提高,大力宣传和打造我市文化品牌,负责全市基层文艺创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工作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馆下设办公室、财务室、后勤部、活动策划部、音乐舞蹈部、戏剧曲艺部、美术书法部、展览部、摄影部、数字信息部、艺术创作部、非遗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552.9万元,总支出552.9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87.36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增加划拨原市艺术所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6人。总支出较上年增长18.7%,主要原因是相应增加的人员经费支出。
二、单位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552.9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较上年增长87.36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增加划拨原市艺术所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6人。单位收入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方面收入,详细数据及占比额参见附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支出552.9万元,较上年增长87.36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单位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方面支出,详细数据及占比额参见附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6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减少0.01万元,下降3.7%,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0.26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3.70%,减少的主要原因按比例每年压缩减少三公预算经费。
七、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明细数额参见附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全年总运行经费预算35.97万元,较上年增加6.85万元,增长2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划拨原市艺术所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6人,运行经费按人员比例增加。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7.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7.2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市直项目1个,预算资金5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附表10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单位2025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涉及市直项目1个,预算资金5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附表10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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