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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有关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和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县(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开展工作;拟定全市重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受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三)依照法律规定,负责将市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中涉嫌犯罪的相关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置。
(四)负责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营业性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化艺术经营和展览展播、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查处文物保护、文物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地图编制出版等印刷业和出版物市场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活动,负责查处违反报刊记者站管理、新闻记者证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
(七)负责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和计算机软件保护违规行为。
(八)查处互联网文化、网络游戏、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
(九)承担“扫黄打非”相关工作任务。
(十)负责查处广播电视管理、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有线电视管理、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负责查处电影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活动。
(十二)负责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检查和监督,查处体育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负责对全市旅行社、星级宾馆、A级景区(点)、乡村旅游区(农家乐)等涉旅企业及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的涉旅企业及旅游从业人员。
(十四)负责制定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加强全市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和行风建设;负责开展执法调研。
(十五)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执法监督科、投诉举报处理科、特案执法科、第一执法大队、第二执法大队、第三执法大队共8个职能科室。
第二部分: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详见附件: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866.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866.01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2.8万元,增长7.8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4.01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0.8万元,增长6.32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增加执法服装购置经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866.0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866.01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2.8万元,增长7.8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资本性支出等相关支出。如按玉林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等资本性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679.9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3.74万元, 下降14.33%,主要原因是做2023年预算时,调整功能分类,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支出单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0.27万元:主要是用于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死亡人员抚恤金、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根据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收入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等社保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5万元,增长1600.13%,主要原因是做2023年预算时,调整功能分类,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支出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划分出来,单列。
4.卫生健康支出(类)41.35万元:主要用于按比例缴交的在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社保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8.8万元,增长1600.51%,主要原因是做2023年预算时,调整功能分类,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支出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划分出来,单列。
5.城乡社区支出(类)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6.住房保障支出(类)42.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补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0.73万元,增长2400.54%,主要原因是做2023年预算时,调整功能分类,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支出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划分出来,单列。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8.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0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0.8万元,增长6.32%。其中:基本支出849.74万元,项目支出4.27万元。
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3.28万元,支出决算为85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3%。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72.62万元,支出决算为67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8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预决算差异是在职人员工资有所调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3.47万元,支出决算为9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5%,主要用于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是人员退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7.94万元,支出决算为4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37%。主要用于按比例缴交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预决算差异是人员退休,卫生健康支出类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6.74万元,支出决算为4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预决算差异是人员退休,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9.7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4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35%。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1%。预决算差异主要是调整相关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86%。预决算差异主要是退休人员补助增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1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万元,增长10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
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3年无这方面的资金安排。
(二)城市建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主要是追加了文化执法服装购置经费。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1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决算没有差异。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86万元,完成预算的 22.05%,比上年减少3.54 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缩减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3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4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37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88%,比上年减少3.63万元,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支财政拨款的执法公务用车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37万元,平均每辆0.18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完成预算的 98%,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原因是接待上级领导来我市进行督查检查、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有所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次,人次6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2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12万元,降低0.12%,比2022年决算数减少2.8万元,降低3.1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减办公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7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 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23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共2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各项开支,合理使用,专款专用,严格按制度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合规性资金、不相符资金一律不在项目资金开支。2023年追加的经费16.27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办公环境,提升文化执法人员新形象。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 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执法经费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执法经费的投入。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文化执法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5.59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27万元,执行数为 16.27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全市范围对各类文旅市场经营单位、经营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保障了文旅市场的安定有序。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执法设备缺乏且落后。二是执法力量薄弱且能力亟需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执法经费的投入;二是加强文化执法能力建设。
(3)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等级为一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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