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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04 20:35     来源: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作者: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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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研究拟订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体育和旅游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起草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以及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体育事业和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广播电视和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和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扶助老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六)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八)统筹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九)统筹规划和研究全市竞技体育和业余训练发展战略,加强对竞技体育宏观指导和管理;负责在我市承办的国内大型比赛及参加自治区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的组队管理及统筹安排,平衡全市业余训练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

(十)指导、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十三)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市场。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

(十四)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五)依法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广播电视机构安全管理、旅游安全生产、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和重要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六)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大型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七)统筹规划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全市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业务建设。

(十八)完成玉林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共有直属(财政拨款)单位9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7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定额事业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是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林市艺术创作研究所、玉林市图书馆、玉林市群众艺术馆、玉林市博物馆、玉林市农村广播电影电视站、玉林市体育运动学校、玉林市体育场馆服务中心。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定额事业单位是:玉林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财务科、公共服务科、艺术科、文物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市场管理科、产业发展科、科技保障科、宣传和网络管理科、群众体育科、训练竞赛科、资源开发科、推广科、机关党委共16个职能科室。

第二部分:玉林市文广体旅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文末附件:文广体旅部门2023年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文广体旅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0,232.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159.98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55.28万元,增长37.21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93.4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39.06万元,增长27.1 %,主要原因是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方面安排的收入同比都有所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4.9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长802.7万元,增长378.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市建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4.事业收入32.59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9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体育运动学校教育收费增加。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6.其他收入18.9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44万元,增长191.38%。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4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4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72.2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36.78万元,下降89.81%,主要原因是部分采购或工程项目完成验收,上年结转或结余资金完成支付。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0,232.2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183.6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42.23万元,增长26.6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资本性支出等相关支出。如按玉林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等资本性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9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没有一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7,126.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78.95万元,增长15.92%,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图书馆、群众文化、旅游宣传、博物馆、体育竞赛、体育场馆、群众体育、其他广播电视支出等方面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54.65万元:主要是用于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死亡人员抚恤金、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根据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收入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等社保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2万元,增长32.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等方面的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700.49万元:主要用于按比例缴交的在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社保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42.76万元,增长95.8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组集中隔离专班经费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694.5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目。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94.59万元,无同期可比数,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没有城乡社区支出类的经费安排。

6.住房保障支出(类)387.09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和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补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3.05万元,增长23.2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老旧小区改造支出,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所有增加。

7.其他支出(类)320.3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8.1万元,增长50.93%,主要原因是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96.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10.29万元,增长23.15%。其中:基本支出6,149.66万元,项目支出2,946.94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58.32万元,支出决算为9,0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6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相关支出。如按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548.14万元,支出决算为9,0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01%。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一是追加本级预算的支出,二是年中上级下达专项资金的支出。

207010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71.24万元,支出决算为83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29%。主要用于局机关的基本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追加预算。

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3.5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旅游等方面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科目调整。

2070104图书馆(项)年初预算为617.6万元,支出决算为1,03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14%。主要用于图书馆人员支出、运行维护修缮、水电物业、文献资源购置等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一是追加本级预算的支出,二是年中上级下达专项资金的支出。

2070109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为245.92万元,支出决算为45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34%。主要用于群众艺术馆人员支出、运行维护、水电物业、设备购置、群众文化活动等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一是追加本级预算的支出,二是年中上级下达专项资金的支出。

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年初预算为703.28万元,支出决算为67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9%。主要用于文化执法支队人员支出、日常运行、维护费、公杂费、执法用车运行费等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有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070113旅游宣传(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主要用于协同振兴文化旅游推广活动费用等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未全部支付。

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7.73万元,支出决算为42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94%。主要用于承办畅游广西“与你同享、玉见美好”森林康养之旅活动、广西文化旅游大夜市(玉林主场)活动、濒危剧种下基层惠民巡演、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等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中上级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

2070205博物馆(项)年初预算为401.23万元,支出决算为88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68%。主要用于博物馆人员支出、日常运行开支、水电物业费、公杂费、文物展出活动等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一是追加本级预算的支出,二是年中上级下达专项资金的支出。

2070305体育竞赛(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18.28万元。主要用于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比赛场馆的改造。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中上级下达的追加专项资金。

2070307体育场馆(项)年初预算为468.53万元,支出决算为1,08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72%。主要用于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体育设施设备、体育场馆人员支出、日常运转、维修维护、水电物业等支出。预决算差异一是追加本级预算的支出,二是年中上级下达专项资金的支出。

2070308群众体育(项)年初预算为470.36万元,支出决算为84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22%。主要用于玉林市全民健身中心前期工作服务项目采购、体育场馆群众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器材日常运行维护等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追加预算。

2070399其他体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31万元。主要用于第一届学青会玉林赛区开赛仪式文艺演出及运动会火炬传递费用等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中上级下达专项资金预算。

2070899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5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歌德电子图书借阅机数据更新服务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追加预算。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76.65万元,支出决算为95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2%。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死亡抚恤支出,以及根据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收入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等社保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增加、在职人员退休增加退休费、新调进在职人员追加养老和年金缴费。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9.2万元,支出决算为6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97%。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文化执法支队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退休补助等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增加退休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增加,追加退休费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66.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79%。主要用于各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退休补助等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增加退休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增加,追加退休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1.64万元,支出决算为4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主要用于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系统各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新调进人员,追加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5.82万元,支出决算为25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2%。主要用于本系统各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是新调进人员,追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68.18万元,支出决算为7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26%。主要用于按比例缴交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社保缴费。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本级预算追加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组集中隔离支出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1.9万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组集中隔离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本级预算追加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0.53万元,支出决算为3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7%。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文化执法支队城镇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68.25万元,支出决算为1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城镇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新增调进人员,城镇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56.65万元,支出决算为16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主要用于各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新增调进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增加。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5万元,支出决算为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9%。主要用于各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新增调进人员,工伤保险缴费增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38.73万元,支出决算为38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入增加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有所增加。

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38.73万元,支出决算为38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8%。主要用于等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入增加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有所增加。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49.6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36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4%。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人员调入追加人员工资支出、人员晋升级别、晋级晋档增加级别工资等原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0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5%。预决算差异主要是过紧日子,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09%。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因为增加了退休生活补助支出、追加发放死亡抚恤金。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14.9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02.7万元,增长378.17%。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14.96万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014.96万元。

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507.31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本级预算追加经费,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组集中隔离支出、全区群众文艺汇演活动费用、玉林市城东体育公园项目支出。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本级预算追加经费,用于参加广西第十五届运动会田径、男篮、跆拳道、武术、拳击等项目备战参赛支出。

2121903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5.7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上级预算追加经费,用于短图文和视频素材采购项目、博物馆项目审核咨询费、文化执法支队采购文化执法服装、群艺馆电梯采购、图书馆楼宇智能化设备及安装、图书馆纸质图书采购、图书馆自助借还书智能管理系统设备及安装、图书馆大数据与云桌面系统设备及安装等支出。

2296003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0.36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中上级下达了体育事业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比赛场馆体育设施设备采购、国民体质监测服务费、篮球联赛赛事组织服务费、体育运动学校男生宿舍改造工程、广西青少年男子篮球赛等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09%,比上年减少1.8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6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5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2023年没有出国活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6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8%,比上年减少3.57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车使用。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局、2个所属单位公务用车4辆(其中1个下属单位保有量1辆,局机关1辆托管公务用车、文化执法支队2辆托管公务用车;局机关、2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69万元,平均每辆0.672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2%, 比上年增加1.68万元,原因是2023年玉林市举办全国性的学生青年运动会篮球赛,上级单位来玉检查、指导篮球赛的场地建设、赛事组织工作,食宿等接待费同比有所增加。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646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5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降低0.04%;比2022年减少3.49万元,降低1.56%。主要原因是压缩行政运行支出,厉行节约过紧日子。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5.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1.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7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1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26.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17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14.9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广西全域旅游大集市活动经费”等50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2.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14.9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旅游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良好,项目立项规范,目标合理且较为明确,资金落实情况良好,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较好,受益对象满意度较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4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6%;5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2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4%。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执行率不理想。下一步改进措施:抓紧完善手续,加快支付进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81.87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36.84万元,完成预算的81.8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观众对历史、文化、艺术知识等方面的认知和理解不断提高;二是面向社会免费开放,提供一个宽松舒适的参观环境。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支付进度没有全部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抓紧办妥支付手续,按照百分百完成支付。

(3)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按照市委建设“文化旅游强市”部署安排,深入实施文化塑城工程,稳步推动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市入选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和中国康养旅游城市百强榜单。我市全年累计接待国内游客5690.42万人次,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44.2%。实现国内旅游收入(消费)599.47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32.7%。赴各县(市、区)街道、圩镇、村屯,社区,工矿企业、建设工程第一线等地演出,把文化惠民演出送到农村、送到社区、送到学校,为基层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与问候;推动全民健身发展,参加体育锻炼人数逐年增长;保障体育场馆及附属设施满足比赛要求,推动全民健身发展,参加体育锻炼人数逐年增长,保障场馆正常运转;规范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经营秩序,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水平,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的安全稳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全市文化和旅游环境的品位;培养非遗保护专业人员和传承人,为非遗保护传承提供人才支撑,为传承活动提供宣传展示平台,不断提升非遗保护队伍专业素质和能力,提高全市人民的非遗保护意识;为可移动文物保护传承提供人才支撑,为传承活动提供宣传展示平台,提升可移动文物保护队伍专业素质和能力,提高全市人民对文物的保护意识;按照文物维修“最小干预”原则,全面完成维修任务;进一步做好旅游开发,加快推进“双创”工作,推进旅游宣传推广,强化旅游管理、服务,促进智慧旅游建设,推动“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发展,进一步打响“五彩玉林 田园都市”文化旅游品牌,促进我市旅游业转型升级;开展文化公共服务活动,推进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村“两委”干部大培训(文化富民培训、乡村旅游培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期待,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自评得分97.89分,自评等级为一等。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广体旅部门2023年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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